2022-08-17 17:58:56
《劳作合同法》第58条第l款规则:人力资源派遣公司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作者的全部责任。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与差遣职工签定劳作合同的责任和差遣的责任:《劳作合同法》第58条第2款规则:人力资源派遣公司应当与被差遣劳作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作合同,按月支付劳作报酬;被差遣劳作者在无工作期问,人力资源派遣公司应当依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则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劳作报酬。
(2)奉告的责任:人力资源派遣公司应向差遣职工奉告用工单位的基本情况、岗位安排、劳作规章制度以及承诺的安全卫生、工作时间、休息度假、工资福利等劳作条件,供给劳作法规政策、权益保护手法和相关业务办理等方面的指导性主张。《劳作合同法》第60条第1款规则:人力资源派遣单位应当将人力资源派遣协议的内容奉告被差遣劳作者。
(3)供给树立和办理人事档案服务的责任:这是对劳作者被差遣后的一种附加责任,人力资源派遣公司必须履行,以保证保护劳作者的利益。
(4)代付工资和代缴社会保险费的责任:《劳作合同法》第60条第2款和第3款规则:人力资源派遣公司不得克扣用人单位依照人力资源派遣协议支付给被差遣劳作者的劳作报酬。人力资源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差遣劳作者收取费用。